根据2024年大连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政策优化方案,自2024年1月1日起,对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进行调整,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不变,具体门诊、住院报销待遇见下表(我院2024年门诊职工医保执行三级专科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,城乡居民医保执行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)
门诊
住院
附:城乡居民过渡病种仍享受报销待遇(即2023年1月1日之前办理过以下慢病的参保人也可以享受慢病报销待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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